▶︎▶︎退貨規定
<食品類商品無法退換貨與取消訂單>
1、不論冷凍或常溫配送的烘焙品、食品等皆為易受溫度影響的產品,收回的產品必須報廢,因此並無7天免費鑑賞期,故無提供退、換貨服務。 除非發生與訂單內容不符時,提出開箱時拍下的照(影)片,確認是我方疏失後可進行退款但不換貨。 本公司依消保法規定,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 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一項:「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
2、海霜派商品在冷凍寄送過程中易發生無法預期的碰撞或傾倒等意外風險,請再三確認可以承擔此產品因運送破損的風險後再下單。如因寄送過程中造成產品表面損毀、碎裂、失溫等非我方之因素,恕無法退換貨。同時亦無法要求7-11賠償!(最好親自來店自取)
3、烘焙類產品皆為確認訂單完成付款後才進行製作,恕無法中途提出取消或更改訂單並要求退款,避免造成我方損失。
4、如已抵達7-11門市之冷凍食品因逾期取貨被退回,因考量食品來回運送影響品質安全將進行報廢,故不會退款、亦無法重新製作與寄送,請特別留意! 基於上述各項原因,食品類商品是無法退換貨與退款,敬請見諒!
<常溫商品可退貨退款但不換貨>
1、建議收到商品拆箱前請進行錄影,避免爭議。
2、開箱後發現產品如有瑕疵、損壞或配件缺少以及產品內容與數量不符等情況,可提出退貨與退款(但無法換貨)。退款匯費若非永豐銀行帳戶,必須扣除15元後再將剩餘款項退回原帳戶!
3、如訂購非食品或烘焙品類商品,可在收到商品後享7天免費鑑賞期(含假日)。 請留意鑑賞期並非試用期,產品發生拆封或使用將無法退貨。 退貨時請務必保持商品原包裝完好(即必須退回您收到貨時的原樣,包括主體/配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禮品/活動禮品等)以及發票,將可依退貨程序辦理退貨。
4、以下情況可能會影響您的退貨權利:
▲在不影響驗貨的前提下,您損壞了商品包裝、拆封條、開封瓶蓋、撕吊牌、去除貼紙標籤等。
▲其他超出檢驗必要性或可歸咎於您所導致商品損壞、遺失或變造等原因。
5、請先來電與我方確認商品相關的退貨問題,確認後依指示寄回商品。
6、請將欲退回的商品、發票、出貨單妥善包裝在原紙箱中依我方指定方式寄回(如原紙箱遺失,請使用其他紙箱包裹欲退回的商品,如因您的不慎而造成商品損壞,則無法退貨或必須從退款中扣除損壞費用)。